投資者關(guān)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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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9日,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(fā)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。2025年12月31日,印尼財政部在官方公報發(fā)布2025年第98號令,決定自2026年1月10日起對進口棉織物(Cotton Fabric)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(詳見附表),涉案產(chǎn)品的印尼稅號為5208.21.00、5208.22.00、5208.31.90、5208.33.00、5209.11.90、5209.21.00、5209.31.00、5209.49.00、5210.21.00、5210.32.00、5210.59.90、5211.31.00、5211.59.90、5212.15.90、5212.21.00和5212.23.00。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和中國臺灣地區(qū)涉案產(chǎn)品不適用上述保障措施。
2023年10月27日,印尼對進口棉織物啟動保障措施調(diào)查。2025年9月16日,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(fā)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稱,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,建議對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,案件調(diào)查期為2020年~2024年。